到2020年,90%以上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昨天,江苏省教育厅政务微博“@江苏教育发布”公布《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五年幼儿园的发展等问题做出明确。
由省教育厅等联合下发的《意见》要求,凡是2011年后新建成的城镇和新农村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均应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18年,全省农村地区全面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学前教育资源覆盖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90%以上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
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仍需支付园舍租金的,实行政府限价。
《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确保2020年之前所有幼儿园补齐配足保教人员,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其中教师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0%;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应高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逐步达到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意见》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在关注幼小衔接的同时关注小幼衔接,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违背教育规律、赶超进度。
部分信息和图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与客服联系